網絡資源

       現行的輔具補助非常多元,同時也因使用者的身分別或年齡,可申請不同的輔具補助及項目,您可依照自己的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的輔具補助資源。

「長照輔具」適用對象為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,符合長照需要等級2及以上並符合下列之一條件,65歲以上長者、55歲以上原住民、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、失能身心障礙者。

「醫療輔具」適用對象為身心障礙者。

「教育輔具」適用對象為學前及國中小教育階段、大專校院暨高中職之身心障礙學生。

「職務再設計輔具」適用對象為具勞工身份之身心障礙者、45歲至65歲中高齡者、65歲以上高齡者、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症者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、劣耳聽力閾值在四十分貝以上,且與優耳聽力閾值相差二十五分貝以上,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之單側聽損者。

「職災輔具」適用對象為遭遇職業傷病。

「榮民輔具」適用對象為退除役官兵。

  • 回上頁